中新网太原2月16日电(记者 杨杰英)近日,山西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山西省编办、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人社厅联合印发《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工作方案(试行)》,促进退役军人高质量就业,让退役军人成为山西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推动山西教育高质量创新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工作方案提出,建立在校非公费师范生退役军人转公费师范生制度。省属师范类本科高校的非公费师范生在校期间参军并退役复学后,符合条件且高考成绩满足要求,经本人申请、生源地市级教育局同意,且通过培养院校考核,优先转为公费师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