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西宁3月26日电(祁增蓓)26日,记者从青海省消费者协会获悉,日前,为主动搭建异地化解消费纠纷的桥梁和渠道,青海省消费者协会会同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创新深化合作机制,在双方已签订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基础上,联合向两省各市州、县区各级消委(协)下发了《关于建立川青异地消费维权机制的通知》。 《通知》指出,建立川青异地消费维权机制是履行消委(协)组织公益性职能的具体体现,也是全面推动川青两地消费市场繁荣发展,畅通异地消费维权的桥梁和渠道,化解消费者异地消费纠纷“投诉难、维权难”的有力举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