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罗茂林)日前,记者查阅天眼查了解到,北京抖音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与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一审判决书公开。 文书显示,原告抖音公司诉称,抖音公司为多个“今日头条”“头条”商标的注册人。百度公司未经许可,擅自使用“头条”“新闻头条”对“手机百度”App进行推广,导致在百度网中搜索“头条”等的结果带有涉案App推广链接及下载服务。 抖音诉百度侵权获赔10万 抖音公司认为,百度公司的行为在导致用户混淆的同时构成虚假宣传,既侵害其商标权,亦构成不正当竞争。百度公司辩称,涉案被诉行为早已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