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通辽2月20日电 (记者 张林虎)20日,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内蒙古有色地质勘查局原副局长、内蒙古有色地质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书记、总经理李中军受贿、贪污、国有公司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私分国有资产一案在该院开庭审理。
公诉机关指控,1996年至2019年,李中军利用担任内蒙古有色地质勘查局局长助理、内蒙古中色建设工程总公司总经理,有色地质勘查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内蒙古有色地质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总经理职务上的便利,为下属和被管理对象在项目承揽、职务晋升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在矿权转让过程中滥用职权,造成国家利益损失;私分国有资产;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公款。
据悉,因案情重大,本案将择期宣判。(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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