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广州3月15日电(记者 方伟彬)广东省人民检察院15日发布消息,五年来,该省检方共立案食品药品安全公益诉讼案件9210件,办理诉前程序案件7864件,提起诉讼404件。
广东检方积极开展食品药品领域惩罚性赔偿制度探索,拟定惩罚性赔偿金管理办法草案,法院判决支持惩罚性赔偿金3.3亿余元人民币。
当天,广东省人民检察院还发布了一批食品药品安全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这批案例紧盯食品药品生产、销售新形势下民众关注的新问题,并对如何办理食品药品安全案件提供了可推广、可复制的经验。
在云浮市新兴县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违规经营隐形眼镜等医疗器械行政公益诉讼案中,云浮市新兴县内,部分企业未经许可擅自销售隐形眼镜、眼镜护理液等第三类医疗器械。广东检察机关积极发挥公益诉讼职能,督促行政机关有效消除行政执法中的监管盲区,助力企业合规经营,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在揭阳市人民检察院诉张某鑫等4人生产、销售伪劣化妆品民事公益诉讼案中,广东检察机关针对生产销售非法添加药品的伪劣化妆品,损害广大消费者人身健康权益的严重侵权行为,在药品安全领域拓展监督范围,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提出惩罚性赔偿诉讼请求,加大违法成本,最大限度追究其法律责任。(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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